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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课管理制度
    2018-08-24 14:27:56 点击率: 来源:本站

海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制度

 

教师课堂政治纪律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觉悟,增强教师集体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使我校的教师课堂政治纪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应对自身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定期自查,自觉紧跟中央最新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二、学校对教师的课堂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实行课堂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一票否决制”。学校将完善课堂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评价内容和方法,探索构建学校、学院、教师、学生多方参与的教师政治思想与师德监督体系。

三、教师的课堂教学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讲授内容必须紧扣教材或教学大纲,教师所授观点必须具有科学性、政治正确性。教师必须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教师在课堂上传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或言论,严禁散布流言蜚语,危害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发展以及学校的声誉。

四、学校、学院以及教务部门定期或随机组织教学督导对专兼职教师进行随堂听课指导。通过教学督导的听课记录和座谈会汇总,学校、学院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政治考核。

五、教师应确保选用教材、课件、教材资料、参考书目等教学材料的先进性、科学性、规范性,确保以上各教学材料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

六、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所有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学工作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学校对于言行失范者将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对于严重违反课堂政治纪律者将依规调离教学岗位、撤销教师资格。

 

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觉悟,增强教师的集体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积极性和工作质量,使我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端正学习态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学校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教职工思想理论水平和素质的有效途径。因此,学校每位教职工都要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任务,无论是集中学习、分组学习或是自学,都要认真自觉坚持,努力在学习中提高自己。

二、遵守学习纪律,建立考勤制度。校集中学习时间,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安排其它活动;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学习期间未经请假外出半小时以上者,视为未参加学习。

三、认真记笔记。要认真记载学习时间,记录主要学习内容,字迹清晰、有条理。每学期检查笔记两次。

四、加强考核、管理。校办公室负责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工作,并纳入全年考核之中。在日常学习中,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力求准确、公正,每学期在全校通报学习情况一次。

五、保证时间,每周应为政治理论学习确定具体的时间。

六、建立一支理论干部队伍。做好专题辅导,确保学习质量。

七、要有一个好的学风和学习秩序。集中学习时间不准吸烟、说笑、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手机要调整到震动档或关机,不在会场内接听电话或通过手机上网。

八、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做到学习、讲座辅导相结合。通过学习提高觉悟振奋精神,做好工作。

九、在政治学习方面,做到“八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讲稿、有学习点名册、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专用笔记、有学习考核、有学习心得、有学习总结。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成效评估制度

为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政治正确性的管理与监督,掌握教师课堂教学现状,除认真执行学校关于课堂教学评估的各项要求外,学校还决定在学院层面实施由学生、专家、同行等共同组成的评教制度,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一、学生评估制度

1. 每学年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抽查的评分体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量化测评。

2. 学生评教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等的评定,由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学生情况分别制定测评表,以30%的比例抽样,以不记名方式进行问卷调研。

3. 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并征求学生对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的建议。

二、同行教师评估制度

1.在各教研部教师(专兼职)中实施交叉听课和相互观摩制度,以达到相互学习、扬长避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2. 每门课程的教师(包括专兼职)每学期对所授相同课程交叉听1-2名同行(1-2个课时)的现场教学观摩,并进行评议;教学未满5年的青年教师需要完成2-4名同事共计(4-6个课时)的观摩教学,并进行评议。

3. 所有教师在交叉听课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好听课登记表,以利于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有利于整体性提升教学质量。

4. 每位教师交叉听课和观摩教学的具体情况,由教研部(系)做好安排、协调和统计工作。

5.学院统一对各教研部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专家评估制度

1. 学院定期或随机聘请教学督导的专家对专兼职教师进行随堂听课指导。

2. 通过教学督导的听课记录和座谈会汇总,学院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测评、量化评比,并汇总反馈意见。

 

学校党政领导、纪委领导听课监课制度

课堂教学是学校培养人才的基本手段,是学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肃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发现和总结教学中的典型经验,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监课人员

校党政领导,纪委领导,职能部门与教辅单位负责人,各学院(中心)、教研部(系、室)负责人,教务处工作人员等。

二、听课、监课范围

主要是本科生的理论课等,重点是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以及专业核心课程、新开课程、新任教师所开课程。对于学生反映意见较多的课程、学生评教分数较低的课程应予以听课。

三、听课、监课形式

主要采取现场听课、监课、视频听课、监课等形式。在时间安排上采取定期或随机两种形式。

四、听课、监课任务

(一)检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教案、讲义、PPT等)。

(二)检查教师的教学纪律、教学态度、师德和仪表等情况。

(三)重点考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四)检查学生出勤、课堂表现等情况。

(五)深入了解各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

五、听课、监课管理

(一)听课人员须提前进入课堂,向授课教师示意听课,每次听课不少于1节课。

(二)听课人员须了解教学现场的运行情况,并将听课情况认真、如实记录交教务处存档。

(三)教务处负责建立听课档案,汇总梳理听课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听课人的意见建议,撰写每学期的领导干部听课总结。

(五)学校将各级干部的听课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学期结束前,学校组织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全校公布。

六、其它

(一)兼任校教学督导、学院教学督导的教师,按照教学督导的相关管理条例听课。

(二)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马院微助理
  • 海师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