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公告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5月7日8:30-12: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二楼贵宾室
三、现场确认材料
请在现场确认时将下列材料编辑成册并在封面加上目录(是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并加盖公章)
1、报名登记表(报名后打印);
2、个人自述(含研究兴趣陈述,1000字以内)
3、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4、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出示完成全部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5、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呈交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注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
6、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且在被我校录取后将该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函件;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3年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并承诺在正式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8、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填写、提交《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至少1年,最好3年)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
9、我校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者,需按规定到人事处履行我校相关政策程序,并由学校人事处提供同意该生全日制脱产3年攻读博士学位的函件或录取后解除劳动合同转为非定向;
10、《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1份(报考我校博士时无工作单位者,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供);
11、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12、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填写的《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专家推荐表》,并附推荐人职称证明复印件;
13、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评议书复印件(一般从研究生处、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获取,须管理部门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应届生需提供论文选题报告全文或论文初稿;
14、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5、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清单请将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清单顺序附在“科研成果清单”之后,并携带科研成果原件供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