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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21-12-16 10:05:07 点击率: 来源:本站

    为了鼓励学习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攻读我院博士学位,增加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以及《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海师办〔2021〕7 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院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审核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组成,负责对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由本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另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

    4.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教师,须回避。

    5.学院组织参加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教师,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业务和纪律、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6.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提出质疑,要负责进行解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硕博连读招生专业及导师信息以《海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学院和招生导师当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每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本学科上一年度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除外)的30%。

  •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断行为。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成绩优秀,无补考及重修,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靠前。

    3.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英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FEL≥80/550分;雅思IELTS≥6.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俄语水平应该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之一:获得俄语专业考试(ТРЯ4)四级证书或以上等级(本科为俄语专业学生);获得大学公外俄语四级证书或以上等级(本科为非俄语专业学生);获得对外俄语等级考试二级(B2)或以上等级;4)通过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俄语(ТПРЯ)。日语水平应该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之一:获得日语专业考试四级证书或以上等级(本科为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本语能力考试(JLPT)N2级或以上等级;通过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日语(NNS)

    4.科研能力突出,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或主持有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进展。

    5.硕士论文研究进展顺利,深入研究后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可能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6.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包括课题名称、文献综述、选题意义、开题计划、研究计划等。

    四、审核及选拔程序

    (一)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21日前,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持专家书面推荐意见,以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外语证书、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提交本院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2021年12月26日前,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2021年12月31日前,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 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由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2.学术能力考核:主要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学术能力考核分为两个部分:

    (1)由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公开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学位论文研究情况、攻博研究计划进行评价打分,每个项目分值为10分,共计40分;

    (2)由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面试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安排30分钟时间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综合能力测试:考生介绍硕士期间的工作内容以及攻读博士期间的工作计划;第二,专业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硕士阶段相关领域研究动态的了解,及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三,外国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读、写等应用的综合能力。面试共计60分。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由申请人的公开发表论文、科研项目、学位论文研究情况、攻博研究计划的评分,以及面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办法

    1.拟录取名单。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结合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如申请人自愿放弃被录取资格,由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后,其名额可由学院按其他满足录取条件的申请人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3.复试结束后2日内,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研究生学院对硕博连读研究生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预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4.确定为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预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预录取资格。

    5.确定为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复试,在报送上级录取检查、批准后,确定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正式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6.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4)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7.对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与录取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在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实名提出书面申诉。  

    六、信息公开及档案管理

    (一)坚持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信息公开,确保选拔录取透明。学院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其中,拟录取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二)选拔过程须留存的申请材料和各类记录(含评委评分)各类纸质文件,以及过程录音录像文件的保存。

 

     附件1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附加材料http://f.hainnu.edu.cn/2021/1216/20211216101059453.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1月5日

 

  • 马院微助理
  • 海师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