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综合考核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上午 8:30—11:30
笔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楼507
面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 上午8:30—11:30
面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楼407
注意事项:
1.查验体温,体温正常者可以参加考试。
2.考生请考试当天早晨8:00前务必到达考场,提交身份证原件、硕士毕业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在职人员单位同意非定向报考的函件的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无误后参加考试。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考试纪律规定。
4.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参加面试。2022年3月11日 20:00前,将在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务必留意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