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生个人申请、研究生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科研成果、学习表现、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拟向学校推荐胡守敏等3名同学作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如下: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专业 | 年级 | 学习阶段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胡守敏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018级 | 博士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游贤梅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018级 | 学硕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惠丹 | 学科教学(思政) | 2019级 | 专硕 |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0日-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207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17803699226
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