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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2026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12 17:20:05 点击率:11 来源: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院攻读硕士研究生,我院特拟定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该专业的报考条件;

6.申请人外语所学语种为英语;

7.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奖助待遇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均可招收推免生,一般接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专业总计划的50%

为鼓励更多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26年校内外硕士推免生入学后按学校奖助政策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与助学金。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 报名

9229:00起,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招生学院和报考专业。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1. 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保持与报考学院联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经提醒后仍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

1.我院负责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接收邮箱:75400449@qq.com,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1015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我院确定并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发布通知申请人应及时、密切关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如漏看、错看,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2.复试内容: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3.复试形式:采用线上综合面试形式进行,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学院官方网站将向广大考生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信息(包括本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

(五)录取接收

1.学院成立推免接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党政领导、学位点(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2.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接收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026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格不符以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3.体检及体检报告的报送,按《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6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3.目前我院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年限按学校规定

4.学费住宿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5.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外,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调档函发放方式请于复试结束后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

6.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6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7.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12980

学校代码:11658



附件:

1.2026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910









附件1



2026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学院代码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
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代码及名称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5思想政治教育

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30700
中共党史党建学

(学术学位)

01中共党史党建学理论

02中国共产党历史

03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附件2

海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报考专业:

姓    名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工作或学习单位


档案所在单位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下列内容请考生所在学院(系)或其党组织填写、签字、盖章)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鉴定意见:








其他说明

推免生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1. 在校期间是否有过纪律处分:                  

  2. 预计能否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证            

考生所在学院(盖章)                    负责人(手写签字):                

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                                                              

注:本表由考生就读学院(系)党组织或学院填写签字、盖章后,由考生复试前提交至所报考学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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