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精神,我院就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凡是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B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请自行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考生名单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
二、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5月11日12:00 —5月13日12:00 |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将复试材料提交至hsmyyz2020@163.com |
5月13日—5月14日 |
学院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 |
5月16日 上午9:00-11: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面试 |
5月16日 下午14:30-18:00 |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面试 |
特别提醒:
三、复试提交材料要求
1、既往学业表现材料:
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终稿、社会实践经历等,其中科研成果:包含课题、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提交的课题类成果不多于2个,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多于4篇;获奖情况包括校级及以上的获奖,不多于5个;社会实践经历不多于3个,请考生择优提交。将所含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彩色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既往学业”命名后提交。所有签名的地方务必为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黑白色扫描件视为不合格材料退回重做。
2、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如果思想品德考查表为密封状态,请拍好密封的照片,然后开启密封的封信,上传思想品德考察表。信封请妥善保存,入学后与考察表一同上交。
将所含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彩色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查”命名后提交。所有签名的地方务必为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黑白色扫描件视为不合格材料退回重做。
3、加分材料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将所含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彩色PDF文件,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加分材料”命名后提交。所有签名的地方务必为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黑白色扫描件视为不合格材料退回重做。
备注:
1.上述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学报到时需另行交验。
2.所有提交材料电子版未按照我院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传的一律退回重做。
3.三类材料中资格审查材料和既往学业表现材料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加分材料为非必须提交的材料。每类材料以一个彩色PDF文件呈现。每位考生最多只接受提交3个PDF文件。
4.因远程面试系统暂未开通,请将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指定邮箱(hsmyyz2020@163.com)中,邮件以“一志愿+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命名。
四、复试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898-6581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