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体现了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要求。梳理一下,至少有十大创新。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上,《决定》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六个紧紧围绕”之一,强调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深化,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首次顶层设计。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上,《决定》明确提出“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更可持续发展”同效率与公平并列,体现了我们党对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的明确导向。
在转变政府职能上,《决定》提出“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环境保护”首次纳入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中,这是政府职责的科学回归,对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在宏观调控体系上,《决定》提出“生态安全”的概念,并上升到与“国家安全”并列的高度,要求“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深沉的生态忧患意识,对人民、对世界、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执政立场。
在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上,《决定》提出“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重大文件中正式提出不再简单以GDP论英雄,体现了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真正从口头的表态落实为具体的行动。
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方向上,《决定》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这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职责和方向进行了清晰界定,要求国有资本承担起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对生态环保等公益事业要有更大力度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在财税体制改革上,《决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这一举措非常重要,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刺激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在对外经贸关系上,《决定》把“环境保护”作为与各国各地区谈判的新议题,充分体现了中国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心与意志,有利于更好地塑造负责任发展中大国的形象。
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决定》提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这一要求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不断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决定》用了一个部分专门论述,这是我们党第一次系统、完整、深入地安排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一部分提出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等,是一套全新的制度概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做出详尽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从理念、政策逐步向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转变。
(作者为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