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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的预告
    2016-01-07 11:44:55 点击率: 来源:本站

关于对拟选拔任用干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的预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考察组于1月6日至11日到相关单位(部门)进行组织考察。恳请大家对考察工作给予支持配合,积极反映意见,并欢迎大家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一、考察对象及考察组分工

根据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以下同志为本次中层(处级)、科级干部考察对象,抽调部分干部进行组织考察,具体为:

考察对象

考察单位

考察组

姓名

人选拟任职务

所在单位

延伸考察单位

石丽娟

财务处副处长(副处级)

财务处

 

第一组:                 王任斌(组长)颜洪南(组员)

符史涵

图书馆党总支书记(正处级)

图书馆

党政办

游金平

离退休办主任(正处级)

离退休办

化工学院

李国成

生科学院党委书记(正处级)

生科学院

纪检办

颜  葵

生科学院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生科学院

 

陈正强

学校团委书记(正处级)

校团委

党政办

李振玉

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层副职)

教育心理学院

 

第二组:                     符启文(组长)常  楠(组员)

王习明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中层正职)

马克思学院

 

龙  涛

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中层副职)

文学院

 

薛俊芳

文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办主任(正科级)

文学院

 

杨蕾达

外国语学院院长(中层正职)

外国语学院

 

欧阳蔓蓓

旅游学院党委书记(中层正职)

旅游学院

招生就业处

陈  才

旅游学院副院长(中层副职)

地旅学院

 

罗艳菊

旅游学院副院长(中层副职)

地旅学院

 

张  辽

物电学院副科级辅导员(副科级)

物电学院

 

第三组:                      黎红艳(组长)秦子文(组员)

张鹤鹏

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

人事处

 

舒  军

音乐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音乐学院

 

赵志青

信息学院副科级辅导员(副科级)

信息学院

 

林  松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综合事务部主任(专技正科级)

信息学院

大学科技园

刘  营

党政办秘书一科科长(正科级)

党政办

 

第四组:                         黄  武(组长)程  揿(组员)

刘劭婷

党政办秘书二科科长(正科级)

党政办

 

刘利利

党政办督查督办科科长(正科级)

党政办

 

曾丽芹

宣传统战部理论宣传科副科长(副科级)

宣传统战部

 

二、考察内容

考察了解以上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特点、主要优缺点)。

三、考察方式

1、个别谈话。考察组将与相关单位(部门)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部分专业教师代表及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2、发放《民主测评表》。向相关单位(部门)教职工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

3、实地走访和专项调查。考察组根据考察进展和工作需要情况,就某项内容进行实地走访或开展专项调查。

4、同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同考察对象进行面谈。

5、查阅干部资料和工作资料。考察组将查阅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

6、听取相关部门意见。考察组听取学校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为党外同志的,还要听取统战部门意见。

四、有关事宜

1、全体教职员工均可向考察组反映与本次考察相关的情况和问题。

2、反映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直接找考察组面谈及书面形式进行。反映意见人要用真实姓名、讲明本人身份,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

3、考察组将接待并听取群众的意见,严格保密。

考察组受理意见电话:13907626118

       

 

 

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月6日

  • 马院微助理
  • 海师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