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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2014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活动月实施方案
    2013-10-23 10:09:31 点击率: 来源:本站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2014学年第1学期

课堂教学质量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巩固我院第一、二届“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切实有效的落实学校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的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开展听评课和教学研讨活动。在教学活动月中,听评课节数:学院领导不少于8节,专业教师(含辅导员)不少于6节,学院教学督导不少于16节,听课对象主要以青年教师为主。每个教研室须组织不少于2次的示范课,通过观摩、研讨、交流,发挥优质示范课堂的示范作用,为全院教师提供教学交流的平台,特别要组织年青教师观摩学习,并按照学校要求推荐一名课堂教学效果最好的教师参加“优质示范课”评选。参评教师要求提供一节完整的课堂录像、教学设计、PPT课件以及同行评价意见等。教研室要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听评青年教师的课,并对其他教学环节进行指导,通过“传”“帮”“带”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还应组织1次以上的教学方法改革专题研讨活动,以从整体上提高思政课的实效性。

(二)认真组织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借助我校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契机,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见附件一)要求选拔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参赛,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必须参赛。每个教研室要推选1-2名选手参加学院的预赛,学院预赛后,选拔2名选手参加学校的决赛。

(三)落实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做好携带教材进入课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重申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和《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课堂玩手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各教研室之人牵头,每周进行不少于2次的相应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上报教务处。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四)教师调停课专项检查。加强调停课管理,规范课程教学秩序。强调调停课管理,教师有事不能正常上课的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依据《海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规范(海师办[2007]82号2007年9月13日修订)》第二部分教师课堂行为规范)。对个人擅自调停课的现象全校通报并追究任课教师责任。教务处统计并通报本学期调停课情况。

(五)召开本科教学大讨论。围绕课堂教学有效性、人才培养质量、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教学工程建设等具体内容,以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大讨论,分析主要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学院至少组织一次由院长主持的专题性教学讨论会,指出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学院就如何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组织至少一次有关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专题研讨会。

二、活动步骤及开展办法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3年10月17日——2013年11月29日,分为三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0月17日-21日)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向全体师生传达本次活动精神,组织学习、宣传,使我院教师了解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安排,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参与各项活动。并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具体实施方案。

(二)活动正式开展阶段(2013年10月22日—11月22日)

(三)活动总结阶段(2013年11月23日——2013年11月29日)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策划、组织实施。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习明

成员:王明初、黄忆军、兰  岚、崔德华、郭根山、王增智

吴小曼、丁匡一、陈连珠、潘桂林、唐若玲、李  琪

汤  涛

四、奖励办法

凡参加学院预赛的选手,学院给予奖励;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评优晋级时作为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具体安排

(一)10月18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每个教研室要组织2次以上听课活动,听课对象为青年老师(听课安排请在10月14日上午8点前报汤涛老师,由汤涛老师通知我院没有课的教师参加听课);并将参加学院预赛的选手(每个教研室1-2名)名单报给学院。

(二)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4点开始学院预赛。请参赛选手准备10分钟的说课,15分钟的答辩,并按要求提供近年来所任一门课程的全套教案(讲稿)、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研论文、批改过的学生作业和试卷、其他教学材料(如实验记录、教学调查、指导学生科研活动等)。预赛的评委为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没有课的教师必须旁听预赛。

(三)11月25日前,完成教学质量月的所有活动。每个教研室都要对教学质量月活动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开展的活动和取得的成效(成效必须包括教、学两个方面)。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附件3: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做好携带教材进入课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4: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重申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附件5: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课堂玩手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 马院微助理
  • 海师马院